2018年11月2日,学院本科教学督导、系主任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(2018版),对我院2018级“应用化学专业”、“药学专业”、“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”、“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”以及“制药工程专业”本科培养方案进行了审定。结合学校相关规定,对培养方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讨论,及时与学校教务处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,并相对地统一了培养方案的呈报格式。严把本科培养方案的制定关,可保证学生培养的规范性和科学性。
撰稿人:周国勇
审稿人:汤洪敏